北京市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公告

内容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2-03-01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将于3月8日至26日进行。届时,考生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报名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特别提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因未按要求选择考试地点,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8日至31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网上支付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北京市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网上支付公告》。

此外,考生须知悉并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措施,具体考试防疫要求请于考前密切关注信息平台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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