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进行

内容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27

11月26日,教育部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各省(自治区、市)设分会场。会后,我省紧接着召开视频会议,副省长肖菊华出席会议,部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肖菊华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是高质量人才选拔的重要一环,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确保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肖菊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责任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万无一失;要精细精准抓好研究生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确保平稳顺利;要严肃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创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为全省考生做好服务。

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进行。

版权申明

1、凡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包含“屋大维”字样的所有内容,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等方式使用。

2、本网站的部分转载自其他网站的内容,均会将出处或作者标注在文章来源。对于转载的内容,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2、若您认为本网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及时予以处理。

公众号

关注屋大维在职提升课堂公众号,更快掌握考情资讯!

报考咨询

微信公众号